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07-11 点击次数: 次
南朔山林场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为确实做好天保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促进我场稳定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则适用于我场全部在职职工。
三、人员管理
1、林场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守岗位,严格考勤,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2、林场实行对在岗人员严格考勤,必须按时上下班。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的要履行请销假手续。月底办公室将统计结果汇总,每月出勤达22天。
四、教育培训
每周五支部进行集中学习,在岗职工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
五、其它规定
1、全体职工应加强业务知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场规场纪。
2、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合理要求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协商解决。对无理取闹、酗酒滋事、影响林场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林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3、职工在外出办事、巡护、营林工程作业及自主创收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如:交通法规、乡规民约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等,保证安全,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伤残(符合医保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经济和法律责任等由本人负责。
六、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